火灾警示 | 非要等火灾发生,再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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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内摊位、堆场吸烟和使用明火
案例2015年1月29日 北京百荣商城发生火灾
起火原因:商场员工在仓库内用打火机将库房内的纸箱点燃,引发火灾。
商场市场仓储企业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消防设施器材缺少、损坏、停用
案例2014年6月26日 广西合浦县闸口镇综合市场发生火灾
消防隐患:该市场只有6个灭火器,且周边无消火栓,按照我国最新实施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该市场内至少要配备12个灭火器,才能达到《规范》所要求的最低标准。
单位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则)。
电气线路不符合防火要求,超负荷用电
案例2013年12月11日 深圳光明新区荣健农批市场发生火灾
起火原因:由于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短路所致。
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遵照有关电气防火技术规范和规定。必须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老化变质的线路,严禁以铜丝代替保险丝或任意加大保险丝的容量,禁止铜、铝线连接。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案例2013年1月7日 哈尔滨国润家饰城发生火灾
起火原因:由于商城修建观光电梯时违章电焊作业引燃商铺内可燃物所致。
企业应加大对明火和维修动火的安全管理。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来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存在集经营、仓储、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
案例2013年1月6日 上海市沪南路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发生火灾
消防隐患:市场内长期存在经营、仓储、居住生活“三合一”的现象。
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存储、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